無前期費用黑客追款聯系(黑客在線追款聯系方式)
8月25日,有網友發帖稱,自己的妹妹做配音兼職被騙,損失了近千元無法追回,評論區有人表示,此前也曾遭遇過類似的騙局,這種配音兼職套路很像,最終的目的大多是賣課和賣設備。
記者聯系到發帖人小羊(化名),其稱妹妹是今年6月在招聘網站上看到了配音兼職的網課,因為即將上大學想賺點零花錢,就報名參加了。“我妹妹跟我說,當時他們宣傳的是一個月兼職能賺兩三千,只是課程有些貴,但可以分期付款,所以我妹妹和他們簽了分期付款合同。”
小羊說,妹妹其實早在7月就有所察覺,因為她投稿的錄音一次稿費都沒有拿到,這讓她很奇怪,“7月19日,我妹妹就問配音機構可不可以解除合約,但被告知要付4000元的課程費用,她當時被嚇傻了,不敢告訴家里,就硬著頭皮繼續學,后來她多次追問公司都沒得到正面回應,極度不安,上網搜索才知道類似的騙局有很多。”
得知自己可能被騙后,小羊的妹妹開始在各個平臺投訴。
小羊告訴九派新聞,妹妹的分期付款合同總計6780元,目前只付了一期,加上最開始的報名費,被騙金額近千元。“我已把相關證據整理好發給了反詐民警,這個機構還在繼續行騙,不被嚴厲打擊是不可能關閉的,損失的錢現在很難追回了,但至少認定是詐騙之后,后續的合同不用再支付了。”
記者就此事向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進行咨詢。趙良善認為,根據《民法典》相關規定,此種情況下簽署的合同效力待定,反映人的妹妹是否需要繼續執行此合同,需視具體情況而定。
如果能證明對方存在誘導行為構成民事欺詐,且該行為對簽訂合同產生了實質性影響,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,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。合同一旦被撤銷,雙方應返還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,妹妹無需繼續執行合同。
趙良善強調,如果能證明對方存在誘導行為構成刑事詐騙,警方應予以立案調查,因涉嫌刑事犯罪,妹妹與對方的合同自然無效,妹妹即不需再執行合同。
趙良善建議,遭遇此類事件,受害者應盡快收集能證明對方誘導行為的證據,如與誘導方的聊天記錄、通話錄音、合同文本、付款憑證等。隨后,受害者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,說明機構虛假宣傳、消費欺詐等情況,要求依法查處。若構成民事欺詐,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對方返還財產并賠償因此遭受的損失。若對方誘導行為涉嫌詐騙等刑事犯罪,應選擇向警方報案處理。
作者:baidianfeng365本文地址:http://www.ecd-licence.com/bdf/64889.html發布于 今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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